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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元旦春节期间已通报324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2016-01-26 08:08:00
 

  截至2016年1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通以来,“每周通报”栏目已经发布了3次数据,总计通报了32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说明了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顽固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此前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这恰恰说明一些地方仍在顶风违纪,也说明保持高压态势的必要性,“打击违纪行为,是为了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随着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日渐临近,如何正常礼尚往来,严防节日腐败或违纪,理应引起足够的警惕。

  三周通报53起婚丧喜庆

  李丽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她的大女儿今年已经上初中了。女儿渐渐长大以后,她的心里就一直空落落的,尤其是女儿开始住校后,一周才见一次。李丽和丈夫商量着再要一个孩子。

  丈夫非常支持她,也觉得一个孩子长大后确实孤单。李丽是独生子女,也符合当时的计生政策。事情就这么定了。

  秋去冬来,熬过十月怀胎的辛苦,2015年12月,小女儿出生了。

  根据老家习俗,生孩子满月要宴请亲朋好友,丈夫有点犯难。工作二十多年了,除了亲戚朋友,同事关系很是融洽,何况得知生子喜讯后,祝福信息就没有停过。都请吧,肯定就容易碰上纪律“红线”;不请吧,喜庆气氛少些。

  最终,经过咨询单位纪委,李丽和丈夫小范围宴请了亲朋好友,而且事先跟大家打招呼高兴事高兴办,不能违反纪律。

  事情圆满解决,李丽则需要不停地向没有被邀请的好友同事解释。

  婚丧嫁娶、生子升学乃人生大事,正常私人宴请也属正常,但在实践中,个别党员干部却违规大操大办,甚至利用职权伺机敛财,扭曲了正常的民俗人情。

  1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栏目公布第三周数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大办婚丧喜庆最为突出,有21起,占比达到24%;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分属第二位、第三位。在此前的两周通报中,大办婚丧喜庆问题数分别为19起、13起。

  通报中称,天津市河东区发改委副调研员赵振忠,为其子违规大操大办婚宴42桌,并违规收取管理对象礼金。河东区纪委给予赵振忠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中还有“化整为零”意图规避查处的事例。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党委原书记程志仁,书面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儿子结婚事项,承诺婚宴桌数控制在20桌以内,不接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然而,在婚宴操办中,程志仁采取变通办法,先后分三次“化整为零”办理宴席共计44桌,并违规收取镇村干部、企业老板及其曾经工作过的乡镇、县直单位同事146人礼金共计7.98万元。

  中央纪委数据显示,自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查处此类问题9763起,11445人受到处理,受到党政纪处分者7558人。

  在这些问题中,少数党员干部收受礼金数额不小。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原党总支书记陈绍祥为女儿大办婚礼,开席135桌,收取礼金82万余元;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北关村原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其子举办婚礼,设宴101桌,收受礼金56万余元。

  被通报者并非都是基层领导干部。中央音乐学院原院长王次炤为女举办婚礼,接受该校共建关系单位提供的婚宴“优惠价”,并请5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同事参加,造成不良影响。王次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院长职务被免。

  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一直是各地执纪重点,为何仍有领导干部触碰“红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些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驱动。他们心知肚明,若非手中握有权力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借机送礼。

  竹立家说,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人情往来,在乡村社会,婚丧嫁娶都由邻里帮忙完成,熟人社会的一套民俗延续至今,老百姓的婚丧嫁娶是社会习俗并不会有人干涉,“但只要你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就要无条件地遵守相关规定,没有讨价还价余地”。

  提高曝光和惩罚震慑力

  2016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周通报”栏目公布第一周数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最为突出,至少27起。

  例如,天津市红桥区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副书记、校长张福贵,组织召开班子会,研究决定在“五一”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期间,给全体职工发放现金、购物卡和实物等福利,折合人民币共计7.38万余元。红桥区纪委给予张福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少青,违规从专项财政经费中列支,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购买消费卡、实物,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黄少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随后两周“每周通报”中,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也属突出,第二周、第三周分别公布21起、18起,占各周通报总数的比例都是20%,合计达到67起。

  杜治洲认为,第一周通报的时间是1月7日,恰是年底各单位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时间,此时曝光违规案例,以起到震慑作用。第三周通报的时间也契合了人们在此期间安排各种婚庆喜事的习惯,作为警示。

  除此之外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三周分别公布了20起、26起和15起,合计达到61起,其中在第二周成为当周最为突出的问题。

  在通报的事例中,公车私用甚至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2015年6月20日(端午节),湖南省澧县公路局工作人员戴国举违规驾驶本单位执法车辆回家,行驶途中将陈某当场撞死。司法机关已追究戴国举刑事责任。澧县纪委给予戴国举开除党籍处分;澧县公路局马堰治超站时任站长向世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澧县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王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表示,上述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这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仍在等待观望,有的甚至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这也再次证明,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紧紧咬住问题不放松。

  值得注意的是,“每周通报”栏目第一周通报131起,第二周通报105起,第三周通报88起,可以看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杜治洲认为,这说明,持续不断地通报曝光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同时也要坚持下去,“只有坚持才会有效果”。

  越是作风建设的关键时刻,越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坚持再坚持”,庄德水认为。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开始实施。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制度,两部党内法规正好符合这种需要,应重在落实,坚决杜绝阳奉阴违的行为,提高曝光和惩罚的震慑力。

  杜治洲表示,针对上述问题,还要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领导力;持续抓制度建设,弥补制度漏洞,用科技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建立更为便捷的监督渠道。□记者 陈磊 实习生 陈佳韵  制图/李晓军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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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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