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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实施6项规章制度 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2016-01-23 21:06:00
 

  中新网武汉1月23日电 (徐金波 陈国方 阮鹏)记者23日从武汉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获悉,该市政府去年出台实施了1部地方政府规章和5个配套执行文件,形成重大行政决策“1+5”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据武汉市政府秘书长彭浩通报,武汉市政协去年将进一步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列为“一号建议案”,围绕建议案提出的“明确范围、细化规定、畅通渠道、健全机制”等目标,武汉市政府出台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武汉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上述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界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内涵与外延,合理划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有效厘清不同决策主体的决策内容和权责界限,避免责权不清或者替代决策,增强决策事项的计划性和可确定性。

  二是通过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重大行政决策法规程序作出完整规定,增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防止形式走样或者流于形式,从而提高了决策程序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了向行政系统内部、向社会公众和向政协机构征求意见的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失误责任终身追究、责任倒查的责任机制,对违法决策、决策不作为、决策严重失误等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并在问责和纠错的过程中,区分责任主体,明确决策机关、起草单位、实施单位各自承担的责任,明确监督主体;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调职、离职、辞职、退休等都不影响对其责任追究等。

  彭浩表示,围绕该建议案的办理,武汉市全面规范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对提升武汉行政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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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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