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株洲1月22日电(记者 邓霞 通讯员 张彦 郭海燕)1月22日,65岁的湖南株洲天元区居民黄杏华领到区政府的特殊救助金:15万元托底救助款以及6千元助学金,让这个因病致贫的家庭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
当天,株洲天元区举行第二批次特困人员特殊救助资金发放大会,包括黄杏华在内的68户特困家庭共收到143万余元的救助资金。其中,个人救助金额最高达20万元。
“虽然我已年迈,又体弱多病,儿子也被病魔折腾得无力回报社会,但我会让孙女好好读书,勇敢地面对生活,长大后为社会作贡献!”发放仪式上,黄杏华代表特困家庭感谢政府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对特困人员实施特殊救助,是株洲天元区落实“精准扶贫”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2015年,该区出台了《天元区特困人员特殊救助实施方案》,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享受所有社会救助政策后,生活仍然困难、生存仍然艰难的年老体弱人员、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在校学生、受灾家庭等采取特殊救助措施。
与其他社会救助不同,天元区的特困救助着眼长远,区财政预算每年拿出1100万元作为专项救助资金,确保其持续开展;并根据不同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就学、就医、就业等“1+N”救助方式和途径,有托底救助、护理补贴救助、特困助学、就业帮扶等类型。
天元区民政局局长黄政发介绍,辖区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因各种原因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无力承担适龄青少年全日制学业所需费用的特殊困难对象都可向政府申请特困救助。特困救助原则上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如遇突发情况也可随时进行救助。2015年10月,该区首批发放了130余万救助资金。
“这个不是发福利,是真正的救助。”株洲高新区工委书记、天元区委书记谢高进表示,特殊救助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群众评议、张榜公示、媒体公示等制度,切实加强救助对象的审核,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救助金额合理、救助过程快捷。救助资金的使用也会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