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月22日电 (孙睿)“2015年青海减少贫困人口20.1万人,全省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3464元(人民币,下同)预计增加到2015年的6861元,年均增长14.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局长马丰胜22日在青海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表示。
人口仅583.42万人的青海省是中国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的省份之一,人口点多面广、贫困程度深的特点使得该省地跨中国六盘山和四省藏区两个集中连片特贫地区,有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5个,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6.5个百分点。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在该省东部浅脑干旱山区和青南高寒牧区,生态脆弱,气候恶劣,灾害频发,交通不畅,是中国生存环境最严酷的地区之一。
2011年至2015年,青海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95.18亿元(人民币,下同),年均增幅17.8%,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6.6%下降到13.2%。“但青海省发展不平衡问题依旧突出,除了贫困人口发生率高以外,还以‘小集聚、大分散’的布局分布在该省,按人均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该省贫困人口还有50多万人。”马丰胜说。
“扶贫开发是‘第一民生工程’,但青海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多样,且交织叠加,需要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为此,2015年他们按照贫困村识别认定程序标准,对全省1622个贫困村进行了再核准,共识别出贫困对象16万户52万人,全面摸清了青海省的致贫因素,并推进多种形式完善扶贫,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和新机制。”马丰胜表示,2015年青海在果洛州、青海与川甘交界地区、等贫困最突出的地区,实施了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搬迁安置生态移民280户,全面解决了当地贫困群众的住房和后续产业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