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 彭琳 实习生 杨群
携程“假机票”事件追踪?
日前,携程爆出的“假机票”风波,让代理商买卖里程积分的灰色产业链随之浮出水面。据央视曝光,上述事件中,一位名叫李淼的客人因“无效票号”无法登机,另一位付姓旅客投诉称在携程上预订了机票,但因涉嫌转卖积分票,在国外登机时被认定无效。
在线旅游网站(OTA)平台曾多次爆出销售机票存在“猫腻”,业内认为OTA平台上代理商监管存在问题,倒卖里程积分已成潜规则。而随着国资委要求各大航空公司提高直销比例,在线旅游网站以及代理商的利润空间进一步萎缩,这也是平台问题频出的一个关键原因。
现象 里程积分买卖存完整产业链
“代理商私自买卖里程积分兑换,在业内已是潜规则”,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申正远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在携程上预订机票并支付,携程将用户信息交给供应商,告知用户出票成功后,供应商利用该票积分兑换免费票,再给用户购买真实有效的机票,从中赚取灰色收入。
记者获悉,积分换票在行业里其实有一条完整的商业链条。整个链条分工是非常明确的,有刷分、盗分、兑换航空公司里程,再通过添加“亲属受益人”的方式获得免票。拿到免费的机票之后,供应商再转卖给乘客。
据悉,积分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航空公司自己的会员,按照飞行里程累积积分。一种是航空公司与银行合作进行积分互换,用户刷银行卡消费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积分,这部分积分可以用于兑换航空里程。
目前很多网站明码标价收购里程。易观智库分析师朱正煜表示,一些商旅人士对里程积分是不敏感的。“这样的话,就会有代理商通过积分冒用来增加自己收入利润空间,这个灰色空间其实一直存在。”
作为平台方,携程方面给出的解释是,“积分兑换”事件的代理商是拥有一类代理资质,可以出售国际机票的正规代理商。但由于此供应商违规操作,私自以积分兑换机票,导致旅客无法登机,携程已经勒令其下线,终止合作。
分析 平台方和代理商利润渐薄或成主因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携程“假机票”涉事机票经销商表示公司接到订单后,工作人员在网上寻找渠道出积分兑换的免费票,相比正规渠道,利润差价为80元至100元。
区区百元的利润,机票经销商为什么会冒着违规的风险进行虚假销售呢?上述机票经销商表示,采购机票的话还要倒贴一百元钱,就是实际拿的价格比客人付的价格还要亏100多元钱。因为网上竞争力是比较大的,如果价格高的话就接不了单子。
艾媒咨询CEO张毅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随着各大航空公司被国资委要求提高直销比例,代理平台的利润越来越少。这次曝光的里程积分兑换机票事件,究其原因是利润空间压缩造成的。
回应 将人工抽查未纳入GDS系统机票
此次曝光的两起事件中,携程归因供应商违规操作,在线旅游网站对于代理商的准入机制又是如何?
对此,携程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积分兑换”事件中的代理商是上海乐冉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而李淼“无效票号”事件中,湖南三和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同样拥有一类代理资质。目前,携程方面已经下线了包括上述两家在内的16家合作票台。
携程上述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携程自2013年起开放了机票平台,目前平台上共有1000多家合作票台,供应商出票量已占平台总出票量的50%以上。携程方面还表示,近两年来曾数次向供应商发布公告,明确了哪些出票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其中,向旅客出售积分兑换机票就属于违规行为。
对于代理商的违规行为,携程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供应商从航空公司获得的特殊运价机票,并不需要录入GDS全球机票分销系统,因此携程无法实时监控到这些机票的票号状况。“从1月11日起,对于供应商不录入GDS全球机票分销系统的机票,携程100%实行人工抽查。”
申正远表示,在线旅游平台的中小代理商违规销售机票早就有所曝光,整个在线旅游网站票务市场存在监管失序的问题。虽然在2014年曾颁布《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但从目前来看此法规尚未全面落实,日后要加强监管,保证消费者权益。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携程以及供应商如何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怎么认定携程的法律地位。如果携程网站上直接公示供应商的信息,并标明旅客订单具体由供应商提供机票,则旅客与供应商存在合同关系。若机票为假票的话,应由该供应商直接承担法律责任。而携程仅是法律上的网络交易平台,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不直接向旅客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在携程网站上订购机票整个过程中并未有明确提示,且旅客直接付款给携程。则携程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应对销售假机票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旅客可以向携程进行索赔。携程则在赔偿之后,再依据其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去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