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左)、李全教(右)。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议长李全教前年竞选议员期间,他的桩脚(选战中在基层为选举人固桩的工作人员)被查获涉嫌买票判刑,台南地检署及落选议员对李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台南地院审理认为,李全教应知道桩脚买票,要为贿选行为负责,昨天(21日)判决当选无效。
合议庭认为,现在的选举都非候选人单打独斗,而是结合亲友打组织战、规划选举策略。辅选人员或桩脚辅选、拉票都经候选人指示,不会未经同意就做出违反“选罢法”犯行,李的桩脚买票应是出自李授意。台南市长赖清德则表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李全教受访指出,法官没有实证就以心证认为他知情,完全预设立场、屈从政治违法判决,他深表遗憾且不服。他说,一审判决当选无效,他仍保有议员及议长身份,议会运作一切照常,未来上诉二审会再提出事证,“司法会还我清白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