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错误百出的公安局“文书”。郭金彬摄
中新网福州1月21日电 (郭金彬)21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城门派出所获悉,20日,福州一男子收到一份由“无犯罪担保金”文书,该文书来自公安局,却盖着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章;来自上海,却印着北京的字号。这份错误百出的公安局“文书”,却骗走了受害者5000元人民币。
警方称,1月20日13时许,暂住仓山的朱先生(男,30岁,陕西人)接到一个自称是上海公安局的民警的电话,这位“民警”告诉朱先生,因个人身份信息泄露被人冒用,现涉嫌电信诈骗,数额巨大,已被全国通缉。
朱先生表示怀疑后,对方立即给朱先生发来了一份“无犯罪担保金”的法律文书。朱先生看到文书上印着自己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其他内容瞄了一眼,就完全相信了对方。
对方要求朱先生将一万两千元担保金汇至指定账户进行审查,朱先生便按照要求在某银行汇了两次,每次汇2500元,之后卡里没钱了,就向同事借钱,同事询问了情况后知道其被骗了,立即带着朱先生到城门所报警。
警方了解情况后向朱先生指出,这份假文书错误百出:函头是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落款却是检察院,印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自上海的文书,字号却是“京(检)取保字”;文中句子前后矛盾、成分残缺。听后,朱先生恍然大悟,后悔自己大意。
民警再次提醒: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其他政府部门,不会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取证,不可能要求当事人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一旦有要求汇款转账的绝对是诈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