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浴中心拔罐被烧伤
(记者杨凤临)女子婷婷(化名)到房山某洗浴中心拔罐,不料面颈部、前胸及背部等多处被烧伤。事后,洗浴中心拒绝担责,辩称事故起因是服务员不慎所致,与洗浴中心无关。婷婷遂将该洗浴中心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1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受理该案。
婷婷介绍,2015年10月,她到房山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澡,洗澡后接受了洗浴中心雇员小雨(化名)的背部拔罐服务。不料小雨将酒精洒在了她的背部,造成其面颈部、前胸部及背部烧伤,属于中度烧伤。婷婷称,这次事故给她的身体、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她多次找洗浴中心讨说法,洗浴中心均不愿意赔偿损失。婷婷遂诉至法院,要求洗浴中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1万元,同时要求洗浴中心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洗浴中心称,该事故属于意外,事发时员工小雨心事重重,不小心酿成了事故,作为洗浴中心并不存在过错。同时其认为婷婷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