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月18日电 (记者 李俊杰)中新网记者18日从湖南衡山县公安局证实,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该县店门镇1月15日发生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或系该县开云镇“1.16案”犯罪嫌疑人聂某勇一人所为,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固定证据。
1月16日17时30分许,衡山县开云镇山竹村白沙组旷润华回到家,发现家中楼梯间防盗门被反锁,敲门无人应答,遂找楼梯从二楼窗户进入二楼房间,发现儿子、女儿、侄子、侄女4人在家中被杀身亡,其中年龄最小的13岁,最大的19岁。
接到报告后,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三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侦查工作。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受害人家属安抚工作,并全力发动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经过公安机关19小时的奋斗,犯罪嫌疑人聂某勇被成功抓获。
1月1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聂某勇在逃跑过程中,又将开云镇师古村新桥组31岁女村民于某杀害。
另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15日该县店门镇茶园村16组107国道旁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系犯罪嫌疑人聂某勇一人所为。
公安机关透露,犯罪嫌疑人聂某勇,男,27岁,衡山县店门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