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男子何某,从绵阳、陕西等经营者手中,购买了近10吨野猪、毛冠鹿、豪猪、小麂等7种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死体放于家中后院自建的冻库中,用于加工出售,牟取利益。后经群众举报,被警方查获。绵阳市森林公安局确认,何某家中共有7类物种,鉴定市场价值合计为41万余元。日前,何某因未取得林业、工商等部门的手续,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