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 昨日,“2015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发布了《2015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大多数企业走出去获取信息比较困难,在国外遇到不同程度的纠纷。专家建议,中国的企业走出去要采用和参考跨国公司的模式,为走出去做准备。
报告编委会主任、律商联讯中国区总经理冯宝真认为,中国企业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不断流动,亚投行的成立一定会对企业对外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即面对一个难得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
《2015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主笔唐功远指出,中国企业走出去有三大动因:市场、技术、品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地域特点,还是与亚洲和北美这些区域为主要的区域方向,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首选行业是制造业。
据唐功远介绍,大多数企业反映现在走出去获取信息是比较困难。获取信息的方法是说通过来找境外在中国的咨询机构,外国的咨询机构和中国的咨询机构,这些渠道走出去的企业都有通过这样的应用来获取信息,但是获取信息相对来说比较难。具体体现在获取的信息针对性不够强,同时信息的内容比较狭窄。最后发现提供信息的咨询公司本身,对于走出去企业的目标市场,对于双方的企业到底了解有多少是有一定限制的。
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半数企业在国外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处罚和仲裁,一些民事诉讼涉案标的金额比较大。在调研报道里通过数据的梳理以后,发现有23%的民事诉讼,诉讼的标地金额是超过1亿的。在5000万到1亿的有10%,1000万到5000万的有18%。一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
唐功远建议中国的企业走出去要采用和参考跨国公司的模式,因为跨国公司在过去漫长的时间里面,对于跨国金融结下了非常重要的经验,对跨国公司金融的管理和政策的制订都有完善的做法,中国的企业要走出去应该来参考跨国企业的经验,采用跨国公司的模式,为中国的企业走出去做准备。(中新网金融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