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1月15日(记者 周娴 李婧)1月15日,贵州省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也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贵州省正式实施。
宪法宣誓誓词共70个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谈及向宪法宣誓的过程,宣誓人之一的贵州省民政厅厅长罗宁表示:“官员进行宪法宣誓,这种形式感觉到非常的庄严,激励我们今后更好的努力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就像宪法宣誓词所说,为祖国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而努力奋斗。”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组织办法。同年11月,《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获表决通过,该办法已自2016年起正式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