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燕明)新世界中国(股份代码:00917.HK)在今年1月6日再次公告公司私有化计划以后,根据新世界中国更新的证券数量,公司在私有化计划公告以后,累计已有多位新世界中国购股权持有人按照公司授出的购股权计划行使了近27.4万份购股权,行权价格在每股3.35港元到4.97港元之间,新世界中国已发行股份总数增加到近87亿股。
新世界中国已经授出的购股权数量为3388万份,要约人(公司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全资附属公司)确定的每股要约价格为7.8港元,新世界中国目前已发行股份接近87亿股,其中要约人及公司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持有约60亿股,持股比例为68.75%,另外则是公司已经授出的购股权或有变动。
如果这些购股权在要约截止前行使及股份要约被公司股东全面接纳,要约人应当支付的总价值预计最高会达到214亿港元。
为支付要约收购代价,要约人计划从自身或新世界发展的现金储备中拨付这些现金,另外,汇丰银行还以贷款人身份向要约人授信融资近215亿港元,亦可用于要约收购所需全部现金。
到2015年6月30日止,新世界发展拥有现金及银行存款超过590亿元,要求短期偿付的债务335亿元。
多位港股分析师认为,新世界中国控股股东之所以再次推进公司私有化,与前次的原因基本一致,主要是公司价值仍未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充分释放。
对于公司私有化,新世界中国解释称,新世界中国将需要大量资金进行日后发展,由于新世界中国的流通量较低及公司股价与每股资产净值有所折让,因此资本市场不会给公司提供其他可行的融资方案,而公司成为新世界发展的非上市全资附属公司,则可方便由新世界发展向公司提供发展资金。
虽然目前新世界中国市盈率接近20倍,但公司股价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长期维持在每股5港元的价格上下波动。而公司到今年上半年每股净资产也接近7港元,公司股价较每股净资产有相当程度折让。
新世界中国私有化要约人确定的股份要约价较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每股综合资产净值近7港元溢价约11.5%。根据要约收购条件,要约人(新世界发展附属公司)在要约截止期前应该持有新世界中国无利害关系股份的至少90%。
在新世界中国的私有化过程中,遵照香港公司法法例,公司独立股东有权就要约收购事项进行投票,其中的限定条件包括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法院会议并表决的,代表不少于新世界中国独立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四分之三价值的大多数数目新世界中国独立股东批准私有化计划;另外,这些独立股东的表决中,投反对票的表决不超过所有新世界中国独立股东持有的公司所附表决票数的10%。
在新世界中国2014年3月份同样推出的公司私有化方案中,因为公司赞成私有化计划的独立股东所投表决票只占34%,而反对票则占到66%,最终宣告新世界中国私有化计划告吹。
辉立证券针对当时新世界中国私有化失败指出,当时新世界中国建议每股6.8港元的要约收购价格方案无论对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均有吸引力,尤其是作为上市公司身份的新世界中国融资功能有限。
“新世界中国私有化提案遭否决的原因与部分小股东的利益诉求以及港交所的一些机制有关系,但是公司私有化方案的失败,其结果是新世界中国的多数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私有化提案遭否也会直接打压公司市值。”辉立证券在评价彼时新世界中国私有化失效时称。
在此次新世界中国的私有化方案中,如果公司的购股权不获行使,公司独立股东持有的股份数目则超过了26亿股,独立股东持股比例接近30%。
一位券商分析师指出,过去8年时间里,新世界中国股价长期维持在每股5港元上下,但是相比公司在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前后公司股价峰值每股9港元以及公司每股近7港元的净资产,新世界中国的中小股东仍然希望得到更高溢价套现退出。
新世界中国则在公司私有化方案中强调,目前要约方建议的要约价对新世界中国独立股东溢价退出有较大吸引力,该要约价较公司停牌前最后交易日止连续30个及18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溢价41%和57%。
与前次公司私有化过程不同的是,新世界中国此次推出私有化方案过程中,控股股东新世界发展并未并行推出大额供股计划,以供私有化新世界中国融资。
前次新世界中国私有化过程中,新世界发展并行推出“3股供1股”的供股方案融资130亿港元,以作对新世界中国要约收购向汇丰银行获取的信贷再融资。结果因新世界中国私有化方案失效,新世界发展供股融资130亿港元全部投向其旗下地产专案。当时辉立证券评价说,“供股资金运用效率难以乐观,尤其是在市场疲弱的环境之下。”
新世界中国融资渠道有限,金融终端公开数据显示,新世界中国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发行了3笔债券,总募资额度在110亿元人民币,另加上公司3次供股计划,供股募资金额约230亿港元,按此计算,新世界中国累计从资本市场获得的融资约300多亿元。
此番新世界中国要约方计划利用新世界发展或其附属公司自有资金,以及汇丰银行授信的215亿港元贷款作为要约收购的代价支付。
但新世界中国另一值得注意的动向是,公司在宣布私有化消息之前,已经向恒大及关联间接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出售多项内地项目及公司资产,其中与恒大地产的武汉、海口、惠阳、贵阳、成都等地项目资产交易总额达到了251亿港元,与间接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交易的酒店管理服务协议也达到了19.63亿港元。
新世界中国在解释向恒大地产出售资产的原因中称,这些资产出售标志公司在优化物业发展及投资组合的策略已经稳步实现,公司会把资源集中在一线及1.5线城市以及高速发展的城市,同时减少对部分发展周期过长项目的投资等。
而这些资产出售获得的收益,新世界中国表示将会为公司不久将来新一轮投资提供充足的现金储备,同时改善整体经营现金流量。其并未表示这些资金是否会用于支付公司私有化的要约收购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