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被指于2009年,串谋诱使集团子公司参与投资一项虚假的厦门发展项目,以令子公司的资金可用作支付华懋慈善基金争产官司的讼费,涉款5000万港元。(图自香港《明报》)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华懋集团主席龚仁心被指于2009年,串谋集团前行政总裁许业荣及商人陈书春,诱使集团子公司参与投资一项虚假的厦门发展项目,并以有关虚假交易作幌子,令子公司的资金可用作支付华懋慈善基金争产官司的讼费,涉款5000万元(港元,下同)。子公司日前入禀高院,指龚仁心违反授信责任,要求法庭声明他是虚假交易的同谋,下令赔偿损失及交代资金去向。
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原诉当锐有限公司的董事包括华懋集团老臣子梁荣江、陈鉴波及华懋售楼部经理吴崇武。法庭数据显示,当锐于去年1月兴讼控告梁、陈及吴等人疏忽,指他们令集团参与投资厦门一发展项目,但当时入禀状并无提及该厦门项目属虚假。
当锐在日前的入禀状指出,被告龚仁心串谋华懋集团前行政总裁许业荣及商人陈书春,诱使当锐于2009年1月16日与天量有限公司及天耀(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合作发展厦门国际广场,并于2009 年1月19日,促使由当锐户口转账逾1.22亿元予陈书春任董事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及将1200万元转账予天安中国酒店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入禀状续称,龚仁心于2009年1月15日,当锐股东之一参明有限公司的董事局会议中,支持通过当锐达成上述交易,然而有关交易并非真实交易,只是作为幌子,从而令当锐的资金可用作支付华懋慈善基金争产官司的讼费。当锐一方又称,龚仁心从卓基工程获得的1.22亿元中,安排将当中5000万元转账予另一公司Hero Fortune Ltd.,再由Hero Fortune转账至黄干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作为基金支付争产案的讼费。
根据法庭资料,陈书春于2014年5月入禀控告龚仁心,称基金与商人陈振聪争产官司展开前数月,龚仁心曾游说他出钱,与龚及其好友兼内地合作投资,惟陈投资5000万元后,等了数年未见回音,追问下龚才声称交易已取消并承诺还款。然而陈早前从廉署调查得悉,该5000万元疑被基金用作与陈振聪打官司。陈兴讼指龚仁心及基金等涉嫌诈骗,要求讨回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