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国内首次尝试“微信庭审”,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微信上“开庭”的,是一个进入二审的行政诉讼案件。“准备开庭,各方上线没有,报个名字。”2015年12月17日,主审法官魏丽平通过手机打字,拉开了这次国内首例微信庭审的序幕。
与平日里法庭开庭一样,主角仍是各诉讼参与人,包括主审法官、书记员等审判人员、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第三人。
但与昔日面对面开庭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律师远在70公里之外的登封,法官与其他审判员和书记员等则在郑州,庭审在一个名为“魏丽平法官办案群”的微信群里进行。
整个庭审秩序很好,用时不到1个小时。所有参与者通过微信传送资料、交换证据、发表答辩意见。主审法官控制节奏,以@某人的方式来引导各方进行发言。
由于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一审时对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都有记载,所以证据交换和询问都进行得很顺利。
“微信庭审和传统的庭审程序是基本一致的,只是询问、答辩的形式由语言变为了文字。”主审法官魏丽平介绍,在举证质证环节,各方将相关证据以图片的方式发送到微信群中以供质证。微信庭审的整个过程会被记录,各方提供的证据以照片的形式打印出来放入卷宗。
对于如何确认身份,魏丽平介绍说,法院在进行微信庭审前已进行了前期工作,比如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做好了沟通工作。
此次郑州中院“微信庭审”之所以能够在国内首开先河,也得到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前提。”魏丽平说,微信就是一种辅助工具,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减少讼累,提高效率,便民利民。“这种方式并不是强制使用的,必须要当事人同意才行。”
这一点得到了上诉人代理律师马光辉的证实。马光辉说,如果按照传统审判模式,即便是一个无须开庭的简单二审行政案件,也要传唤各方当事人到法院当面进行询问、作笔录、听取意见,最少也需要一天的时间。“利用微信进行庭审,免去了我和当事人的奔波,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理由不同意。”
不仅是马光辉,庭审询问结束后,被上诉人代理律师也对庭审方式创新点赞。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利用微信进行庭审询问,诉讼效率提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目前只是试点,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选择‘微信庭审’。”郑州中院行政庭庭长王银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微信庭审只是我们的一次尝试,主要适用于简单的没有事实争议的程序性案件,目前仅限于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