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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4S店垄断格局将终结
2016-01-07 08:15:00
 

  4S店作为汽车销售授权经营的模式,一度以“高大上”的品质和服务博得消费者的青睐,而今,不少4S店陷入“一流设施,二流销售,三流服务”的状态,激起消费者诸多不满。昨天,商务部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放开汽车销售的非授权经营方式,并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规定。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月6日。

  在汽车专业人士看来,汽车销售非授权经营方式的放开,不仅有望撼动汽车厂商对经销商的强势压制,也有助于打破当下4S店的销售垄断,有利于电商、汽车超市等新兴销售模式在市场竞争中进一步落地开花。

  打出反垄断“组合拳”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前任”是2005年颁布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如今,从“品牌”改为“销售”,仅有两字之差,却对中国汽车反垄断的推进起到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经销商可以出售未经供应商授权销售的汽车,或者未经境外汽车生产企业授权销售的进口汽车,不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作出特别明示和提醒,并明确告知消费者责任主体。

  2014年以来,汽车行业频频开出反垄断罚单,包括奥迪、克莱斯勒、奔驰等在内的跨国车企均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业内普遍认为,车企垄断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授权经营。

  品牌授权制导致厂家过于强势,从而引发价格与市场垄断、厂商与经销商矛盾不断升级。

  “近年来,国内汽车市场已告别高速增长,而经销商屈从于厂商压力仍大量进货,导致库存高企,加之新车利润已经很低,因此,大部分经销商的利润都来自于售后保养。”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解释,这也导致多数消费者对4S店的维修保养价格感到“吃不消”。

  能否在汽车销售、售后、配件供应等方面打破汽车厂商的垄断,也让消费者告别4S店的垄断,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事实上,密集出台的多项政策已经打出了连环组合拳。

  2014年10月,工商总局率先出击,停止了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也就是说,4S店可以同时卖多品牌汽车,同时提供多品牌维修服务。2015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修改意见和维修信息公开的办法相继出台,明确了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车企则需公开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打破汽车维修的技术壁垒。同质配件的推广也让汽车维修有了更大的让利空间。

  平行进口车有望放开

  此前传闻中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经销商销售的新车产品“不得在国内外办理过注册登记”,这就限制了平行进口车的入市。但是,在昨日正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出现这样的字眼,这意味着平行进口车终于摘掉了“灰帽子”。

  在国内车市,进口汽车尤其是豪华车价格始终过高。除了物流费用、税费,汽车进口渠道的垄断与单一是价格“畸高”背后的隐形之手。

  平行进口车,指的就是未经品牌厂商授权,贸易商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市场销售的汽车。与授权渠道的“中规车”相比,平行进口车在外观、尺寸、配置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价格也比前者低15%-20%,因此赢得了不少追求个性化需求的消费者青睐。不过,由于目前平行进口车的政策只是在自贸区适当放松,因此,平行进口车的处境被业内调侃为“半地下”。据分析,当平行进口车在政策层面得到放行,将促使进口车价进一步回落至合理区间,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大利好。

  加价销售将被禁止

  4S店对紧俏车型加价销售,几乎是各大汽车品牌抬升销售利润的惯用手段。今后,消费者将不用对此忍气吞声。征求意见稿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所销售汽车、汽车配件等商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强化销售环节的多元化竞争,更是打压加价销售的“治本”手段。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在这样的政策引导下,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汽车大卖场、汽车超市等销售方式加入竞争。

  去年6月,中国首家电动汽车超市在北京卓展购物中心开业,集合了北京在售目录中全线汽车品牌。“以前老百姓要把9个品牌、13款车全部看一遍需要两个星期,现在,我们把全部的电动汽车都呈现在大家面前,可能半天就够了。”联合电动汽车超市董事长王林说。

  此外,在政策的鼓励下,汽车电商的发展也将继续深入。从去年双11汽车电商的销售情况看,汽车之家成交3.5万辆,同比增长超过40%,阿里汽车“一口价”整车也售出6506辆。虽然与线下渠道相比数量不多,但价格的透明化的确让不少消费者对汽车电商心动。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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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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