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有消息称,安徽蚌埠五河县一养猪户的猪场被拆除后造成193头猪失踪,引起网友热议。对此,蚌埠市有关部门经调查后回应称,养猪场属于违法建筑,强拆开始时养猪场主人就在现场,93头生猪被执法人员牵走暂养,而并非消息所称的193头。蚌埠市有关部门表示,将对于拆迁导致的生猪损失予以补偿。
违建养猪场致使该县最大民生工程停工
五河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洪、城关镇人大副主席胡从跃介绍,经县国土部门、县规划部门调查,城关镇衡台社区居民衡巧仁在自己家承包耕地上,占用0.62亩耕地建成的419.12平方米猪圈,均属于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予以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去年下半年,五河县行政执法局对衡巧仁涉嫌违法建设立案调查、认定,并先后向衡巧仁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期间,行政执法部门和城关镇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希望衡巧仁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衡巧仁提出“所拆猪圈按合法住宅同等条件还原住房,最少赔偿4套住房,或者不少于120万元货币补偿”的无理要求,不予配合。
“衡巧仁的违建猪场地处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漴河综合改造工程范畴,因为该户不配合,致使工程的污水、雨水管网工程在拖延5个多月后停工。”项目组组长张祖清表示,如果不能如期完成施工,雨汛期到来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为此,2013年12月2日,县行政执法局向衡巧仁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明确告知将于2014年3月17日对其违法建设的猪圈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而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衡巧仁既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猪圈,也没有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更没有向五河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强拆现场夫妇二人均在现场后被劝离
3月17日上午,五河县行政执法局依法组织人员对衡巧仁违法建设的猪圈进行强制拆除。“拆迁开始时衡巧仁本人就在现场,后在城关镇工作人员劝告下离开。”漴河社区书记李术军说,事实并不是媒体报道的“拆迁时夫妇均不在场”。
而为了保证衡巧仁家个人财产不受损失,该县行政执法局还邀请城关镇和县公证处人员共同对拆迁地财物进行现场清点登记。作为登记执笔人,李术军和玄帝庙社区书记祝怀强、县公证处公证员袁鹤、杜连利、公证处工作人员袁大伟、公证处助理公证员潘芳芳一起在清单上签字证明:除水泵、水管、床铺等附属物外,现场共有大小猪93头,而非报道中所称193头。
93头生猪被暂养 有关部门将给予损失补偿
胡从跃从会计报账中查到了当天雇来帮忙运猪的报账单据,“单据是3月22日开的,3月23日审批入账,账目和现场清单是吻合的。”
李术军称,猪场拆除后,衡巧仁当天就接收了现场财物,但是,对于运出的93头猪却不愿意接收,无奈之下,镇里决定将猪暂养在永明食品加工厂的饲养区里。但在运输和暂养过程中,生命力较弱的小猪仔出现了自然死亡情况。对此,城关镇表示,虽然征迁拆违工作是城镇发展需要,但在拆迁过程中决不能让百姓蒙受财产损失。对于衡巧仁家迁出的93头生猪,“死亡的部分将按照市场行情给予补偿,余下的生猪如果拒不领回,也将按照法定程序考虑拍卖作价补偿。”城关镇人大副主席胡从跃说。(记者鲍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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