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因眼红堂侄朱某乙开厂发家,朱某祥和同伙将其绑架,勒索50万元未果欲捂口鼻“撕票”,朱某乙佯装停止呼吸才逃过一劫。近日,逃亡4年的贵州男子朱某祥被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
裁决书案情显示,2009年7月22日9时许,朱某乙驾驶小货车准备到自己的瓷泥加工厂上班,半途被堂伯父朱某祥一伙以搭顺风车为名拦下,随后被诱骗驶入偏僻的泥沙路。一伙人随即取出一早准备好的刀子恐吓朱某乙上了另一辆面包车,用绳子、封胶箱把他捆绑起来,挟持至清远。当晚,他们用朱某乙的手机给其母亲打电话勒索五十万元,朱母立即报警。
次日晚上,没有收到钱的朱某祥与两名同伙商量“撕票”,并由其两名同伙用绳子绑住朱某乙手脚,用封箱胶缠绕及用手掌捂口鼻的方式意图杀死朱某乙。朱某乙挣扎一番后便假装停止呼吸,在歹徒挖坑准备掩埋“尸体”时趁机逃脱。
上月9日,该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宣判,绑架了堂侄的朱某祥被判无期徒刑。(记者方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