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日电 (记者 崔佳明)2015年12月17日,苏州木渎发生一起致4死4伤的重大交通事故。1日,记者获悉该事件的最新进展:12月31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木渎“12.17”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刘沛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5年12月17日晚7时13分许,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路一商务车撞上公交站台,造成2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送医。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刘沛中驾车逃逸。后6名伤者中又有2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据警方在12月18日通报,犯罪嫌疑人刘沛中,男,31岁,徐州市沛县人,2005年因犯贩毒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已查明,该犯罪嫌疑人17日晚与他人饮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案件发生后,吴中区检察院立即组织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指导公安部门侦查活动,会同吴中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案件受理后,经认真审查,12月31日,检方对刘沛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