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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医生开“大药方” 青海实施医疗复合型付费方式
2016-01-01 11:26:00
 

  中新网西宁1月1日电 (孙睿)为控制青海省医疗保险费的不合理支出,1月1日起青海省各统筹地区实施复合型医疗付费方式,其中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将不少于30个。

  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青海省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青海全省实施覆盖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及病种的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总额控制,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方案》要求,为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到2015年底,青海省总额控制基础上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将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2016年,该省各统筹地区开展的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少于30个;在全面推行总额控制的基础上,西宁市实行按总额、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等付费方式,海东市实行按总额、按定额、按病种及浮动门槛费等付费方式,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实行按总额、按病种、按人头、按定额等付费方式,果洛州、玉树州实行按总额、按病种等付费方式,青海省本级实行按总额、按床日、按病种、按项目等付费方式。其中,青海省本级、西宁市、海东市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占比达到50%,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达到30%,果洛州、玉树州达到20%。

  2017年青海全省各统筹地区全面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总额、按病种、按人头、按定额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开展的按病种付费病种数不少于50个;青海省本级、西宁市、海东市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基金支出占比达到80%,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达到60%,果洛州、玉树州达到50%。今后,逐步增加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实现病种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复合型支付方式基金支出占比,压缩按项目付费额度。

  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细化和管理医疗保险,控制医疗保险费不合理的开支,防止医生开“大药方”。

  据记者了解,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加快实施,将积极引导该省各级医疗机构增强控费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实现由“要我控费”到“我要控费”的转变,有效遏制医疗卫生资源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实现医保制度的长久、健康发展。(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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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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