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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标等10人荣获"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
2015-12-31 20:12:00
 

  中新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31日在北京发布《关于表彰第九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授予郭文标等10人为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慈善楷模。

  同时,“爱佑新生”病患孤儿医疗养护项目等20个项目为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为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陈一丹等10人为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此外,陈忠伟等101个个人、项目和企业获第九届“中华慈善奖”提名奖。

  民政部表示,这些“中华慈善奖”获得者,有的艰苦创业致富、慷慨解囊捐助,有的自身勤俭节约、全心全意行善,有的履行企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有的创新慈善方式、科学高效帮扶,他们展示了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道德情怀,诠释了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践行了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价值取向,他们的涓涓慈心、孜孜善行传播了慈善理念、汇聚了慈善资源、探索了慈善道路、树立了慈善标杆,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是中国慈善事业的杰出代表和中坚力量。

  本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自2015年7月31日正式启动,经过省级民政部门推荐和评委会办公室直接受理部分申报、评委会办公室初审、第一次评委会会议审议提名名单、提名名单社会公示和网络投票、评委独立量化评分、第二次评委会会议审议拟表彰名单、拟表彰名单社会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等9道程序,历时5个月完成。

  此次“中华慈善奖”评选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发挥评审机构作用。根据新修订的《评选表彰办法》,民政部更新健全了由70个机构和30名个人构成的“中华慈善奖”评委库。

  二是全面严肃评审纪律。民政部专门印发了《关于严肃“中华慈善奖”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对评委会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受托承担事务性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省级民政部门承担初选和推荐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评审组织者和评委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是民政部首次明确提出关于“中华慈善奖”评审纪律的要求。

  三是采用全程量化评分。本届慈善奖改变了往届“初选用量化指标、终选用投票”的方式,评委会办公室反复修改完善了各个奖项的评分标准,初评和终评均采用严格的量化评分,进一步提高了评选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四是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以往征求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公务员局、侨办、港澳办、台办意见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征求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环境保护部、审计署、国资委、香港中联办的意见。

  五是提高社会责任要求。考虑到“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获奖者应当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此,本届慈善奖不仅未将烟草企业等纳入评选范围,而且对在社会公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涉及环保等社会公益方面问题的候选对象,实行了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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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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