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前的岁尾年首,胡适大婚。
1917年7月10日,胡适留美归来抵达上海。此时尽管已接到北京大学的聘书,但他还是先经芜湖回绩溪老家,欲见从未谋面的未婚妻江冬秀。
就如江冬秀年长胡适一岁一样,家境上当年江家与胡家比也是略胜一筹。江冬秀父江世贤为布政司经历加二级,母吕贤英是光绪进士、翰林院编修吕佩芬之女。胡、江两家虽分属绩溪、旌德两县,然相距不过40里。1904年春,江母走亲戚时巧遇沾亲带故的胡适母子。吕贤英见13岁的胡适眉清目秀,模样英俊,遂主动提亲,愿以女字之,遂有婚约。胡适于1910年夏赴美,先后就读于康奈尔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但出身于名门望族的江冬秀只自小从本村胡祥鉴(胡适本家叔父)念过几年私塾,粗通文墨,还缠过足。查1915年4月28日胡适在美日记,内有:
得冬秀一书,辞旨通畅。不知系渠自作,抑系他人所拟稿?书中言放足事已行之数年,此大可喜也。
说明胡适于万里之遥,还在牵挂江冬秀的“进步”。
胡适从大洋彼岸返乡,在几次相约后于8月24日来到江村。江家虽酒饭款待,无奈江冬秀竟将已放不到位的双脚塞入被单中,扯下蚊帐——她不是羞于见,而是想见又怕见!无奈胡适第二天致江冬秀一信,内有:
适以为吾与姊皆二十七八岁人,又尝通信,且寄过照片,或不妨一见。故昨夜请姊一见。不意姊执意不肯见。适亦知家乡风俗如此,决不怪姊也。
此行怅甚!北大秋季开学后,胡适一直很忙,但还是于10月份请母亲与江家商定,12月30日(农历十一月十七日)在老家迎娶江冬秀。胡适决定带三四百元回来办婚事,当时他的薪水已从9月的260元涨到280元(每月饭费只需9元,文科学长陈独秀300元),他认为三四百元基本上够了,“亲友送贺礼一概不收,惟可收贺联耳。”
再次回归故里的虚龄27岁的胡适终于和实龄27岁的老姑娘江冬秀完婚。婚礼前胡适自拟两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和“三十夜大月亮,念七岁老新郎”。那第二联的下联在书写时其实是本家的毓蛟哥在边上帮着想的,胡适照写了。念:二十。
胡适父亲早逝,兄长没能赶回,于是由江冬秀的哥哥江耘圃做主婚人。胡适的表亲石原皋后来回忆:
胡适穿的是黑呢西装礼服,头戴黑呢礼帽,脚穿黑皮鞋。江冬秀身穿的是黑化缎棉袄,花缎裙子,绣花大红缎子鞋。两人相对,行了三个鞠躬礼。胡适在婚礼时演说,主要内容是破除旧式的礼节。在结婚证书上盖了章,交换了金戒指……这样别开生面的结婚,闹得看热闹的人非常之多。
这场婚礼,跨年绵延到元旦,家宴结束,胡适在上海中国公学同窗许怡荪等陆续告辞。13天后,胡适在绩溪致函北京钱玄同,附诗一首请他和沈尹默、陈独秀、刘文典、刘半农“指教指教”、“均此不一一”: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胡适又写道:“《新婚诗》还没有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
当时交通不便。胡适从离京到返京达七七四十九天,而他的“蜜月”竟不足月。
胡、江两家,为此婚事准备了十年。1918年4月号的《新青年》杂志上,胡适发表《新婚杂诗》,其第四首是: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
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
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
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
诗的尾注有“吾本不欲用爆竹,后以其为吾母十年前所备,不忍不用之”。
这一场不拂母意的婚姻、有点“新潮”的婚礼,有人评为“无情的情人”,有人言称“苦涩的佳话”。安徽有土话:“衣裳是新的好,人是旧的好”。著名旅美口述历史学家唐德刚换一表述,“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究竟是什么促使留洋归来的大学教授仍要履行婚约,迎娶江冬秀(毕竟此前他俩未见过面,更谈不上恋爱),个中原因除了胡适内心知道,恐怕开一场国际学术研论会也是研不清讨不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