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京华时报讯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对外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目标任务。根据规划,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40%左右,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这意味着届时京津冀的PM2.5浓度水平有望达到长三角区域目前的水平。
2017年PM2.5浓度控制在73微克
规划指出,京津冀地区是全国水资源最短缺,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严重,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空气污染最重的区域,PM2.5污染已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是京津冀地区首要污染物。
对此,规划提出了京津冀区域到2020年的PM2.5控制目标。具体说来,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区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完善。
城市饮用水水源全部达III类标准
此外,规划还划定了京津冀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消耗上限,将逐步增加生态空间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条件。根据规划,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3%。2015年至2020年,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显著低于全国平均增速,其中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退减率达到75%以上。
此外,规划提出实施国土生态整治、清洁水、大气污染防治等一批重点工程,将治理需求切实转换为工程措施,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重点解读
目前PM2.5是长三角1.5倍多
2013年,是我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第一年,也是各省市开展PM2.5监测的元年。2014年3月8日,在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首次公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的PM2.5浓度水平。据其介绍,2013年,京津冀PM2.5平均值106微克/立方米,长三角67微克/立方米,珠三角47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区域的空气污染最重,PM2.5区域浓度为长三角的1.5倍多。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国十条”。该计划针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提出了十个方面35项措施,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
“大气国十条”提出了到2017年的浓度控制目标,即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但对2020年,甚至更长远的时间的控制目标没有涉及。
2020年可达长三角目前水平
本次规划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据了解,监测显示,2014年,长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区域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这也意味着,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的PM2.5浓度水平将达到目前长三角地区的水平。
之前,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曾公开表示,最近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受环保部的委托,做了中国大气质量分阶段改善目标的研究。郝吉明指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三个重点区域2020年的控制目标有着不同的要求:珠三角地区希望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尤其是PM2.5达到要求;长三角地区希望能达到目前珠三角的水平;京津冀希望能够达到目前长三角的水平。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的城市实现空气质量达标。
郝吉明指出,到2030年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达标,意味着要大幅削减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要消减59%,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要消减71%,PM2.5的一次排放比2012年要消减70%,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比2012年大概消减45%。
“通过我们的阅兵蓝、APEC蓝,实际上证明要想空气质量改善,消减50%左右的污染物排放量是需要的。”郝吉明强调,当前污染物减排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经过前一段的消减,容易消减的已经做了,要进一步消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能是一个攻坚期。
□北京落点
北京5年内PM2.5浓度降15%
本月初,北京市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本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至900万吨以下,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左右。
通报显示,2014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85.9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8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与5%的年度目标略有差距,但是2015年,北京市仍自加压力,继续将PM2.5的年度减排目标设定在了5%。在此基础上,此次《意见》提出,到2020年,北京的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15%左右。
为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意见》给出了一系列综合措施的保障:今后5年将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统筹治理PM2.5和臭氧为重点,持续推进控车节油、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清洁降尘,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意见》要求,在控车节油方面,本市将严格控制机动车增量,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据此前市环保局公布,北京市将在2017年12月1日,在我国率先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此外,《意见》提出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引导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辆使用新能源或低排放车辆。
在压减燃煤方面,《意见》提出,将严格杜绝劣质散煤,完成燃气、燃煤设施低氮改造,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削减至900万吨以下。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在压减燃煤上“力度空前”,2012年,北京的燃煤总量为2270万吨,而到了今年,北京的燃煤总量已压减至1200万吨,北京用三年多的时间压减了全市近一半的燃煤总量,使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5%,基本实现核心区无煤化。
在治污减排方面,《意见》提出,将深入开展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低矮面源污染专项治理;此外,在清洁降尘方面,《意见》提出将建设信息化监控系统,严格控制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杜绝秸秆、垃圾、草木、园林废弃物露天焚烧。
京华时报记者王硕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