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年10月28日
回放:郎女士一家准备去日本自由行,提前委托旅行社办理相关事宜。出发前孩子生病取消行程,已付的4万元旅行社分文未退。旅游局认为,旅行社应扣除已发生的费用退还未发生的费用,旅行社称,费用已经全部发生,却拿不出相关凭证。
进展:事情已过去三个月,旅行社至今没拿出相关证据。采访时,一业内人士说,要想退费,就得和旅行社软硬兼施,变着法儿地“磨”,否则别想弄清“已发生的费用”,“那是行业秘密”。这样的秘密还要存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