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12月29日(记者杨伏山)率先在中国内地设立首个中级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的厦门中级人民法院,29日再次对外发布两个规范文件,全力为厦门自贸片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该院代院长王成全29日对此间媒体披露这两份规范文件时说,《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涉自由贸易区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文件,前者共4章22条,从审判工作基本原则、审判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延伸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自贸区案件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后者共8条,主要规定了涉厦门自贸区案件的认定、实行集中管辖的范围、管辖出现冲突时的解决办法、两级法院受理一审涉自贸区案件的诉讼标的额等内容。
今年8月6日,厦门市中级法院率先在内地成立首个中级法院自由贸易区案件审判庭;翌日,该市湖里区法院也率先在闽省成立首个自由贸易区法庭,这是厦门法院发挥特区法院先行先试作用,探索自贸区司法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举措。
王成全介绍,厦门法院以“公正高效、平等保护、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探索和确立涉自贸区商事纠纷的审判规则,今年4月初,该市中级法院即制定《关于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该市中院和湖里法院边实践边探索,依法公正审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28日,厦门法院已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130件,审结64件,其中43件以调撤方式结案,调撤率高达67.19%,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据介绍,该院以“多元、灵活、专业”的理念,探索符合自贸区商事纠纷特点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上级机关的支持下,厦门法院推动国际性、区域性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建设,于今年6月6日挂牌成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使得厦门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从理念到设计到落实,逐渐成型。
为进一步支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争端解决的开放性,厦门法院于今年10月出台《关于支持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厦门法院支持和监督厦门商事调解与商事仲裁行业的发展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并在福建省内,率先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审查案件集中由同一审判庭审查,依法支持与监督涉自贸案件仲裁,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畅通。
为与国际接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厦门法院多举措推进厦门执行合同便利化。该市中级法院和湖里区法院均在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开设司法服务专门窗口,为自贸区主体提供立案、材料接收、释法答疑解惑、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司法服务。
今年8月13日,该院自贸区法庭受理首个案件,案件从立案、保全、送达到结案仅用了18天,当事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
自贸区建设从无到有,为保障和服务自贸区各项改革与创新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厦门市中级法院还专门成立课题组,就保障和服务自贸区建设,结合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形成近三万字的研究报告。报告得到厦门自贸区管委会的肯定,并转化为立法建议,提供给《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