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李晓喻 刘辰瑶)中国官方29日发文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公益类和商业类,在改革、发展、监管、考核四方面分类施策。
中国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当天联合对社会公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明确,国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实施监管、定责考核四个方面分类施策。
改革方面,商业类国企要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
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着力推进整体上市;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公益类国企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在促进发展上,商业类国企要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竞争力;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
公益类国企则要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
在监管制度上,商业类国企要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益类国企则重点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需接受社会监督。
在定责考核上,商业类国企要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其中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主要考核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竞争力。公益类国企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意见明确,国企功能定位和类别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任务和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