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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先孕杀死新生男婴被判6年 男友获缓刑
2015-12-28 15:28:00
 

女子未婚先孕杀死新生男婴被判6年男友获缓刑

未婚母亲杀婴 判决6年

  孩子父亲犯帮助毁灭证据 被判缓刑

  23岁女子王某未婚先孕,在出租屋内将刚刚生下的男婴杀死。事发后,王某正在读大学的男友乔某将婴儿尸体抛至垃圾桶内。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判决乔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此案于今年12月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王某毕业于河北一所专科学校,专业是医药营销。在校期间,王某认识了比自己小2岁的乔某,并确定恋爱关系。王某毕业后来到了北京,在一所药房当技师,乔某大四在读。

  今年4月23日早上,王某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生下一个男婴。因害怕孩子哭闹让别人发现,王某举起剪刀扎向了孩子的颈胸部,“当时是扎了四刀吧,之后孩子就再没哭过,也没动过”。

  当天傍晚,乔某赶到王某的住处时,孩子早已死去多时,但乔某对孩子的死因也未多问。因害怕被他人发现,第二天上午,乔某将孩子的尸体扔到了垃圾桶内。之后,清洁工发现婴儿尸体,随即报警。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乔某被取保候审。

  在之前的庭审中,王某称自己虽然学习的是医药营销专业,但她对女性的生理并没有了解,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生下来的孩子。但乔某却称,王某曾经对自己说过可能怀孕的事情。

  今天上午,王某和乔某同时被带进法庭,王某一直盯着旁听席的父母,与之前开庭时情绪激动大哭不同,今天的王某和父母都较冷静。

  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王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加之与被害人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与恶性杀人案有所区别,法院最终判决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对于乔某,法院认定其系初犯偶犯,能如实供述罪行,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轻,且为大四在读学生,法院最终判决乔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宣判后,法官对王某、乔某进行了法庭教育。除了告诫王某要尊重生命,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之外,法官还劝诫乔某要有所担当,不要一味替自己狡辩,逃避责任。

  “王某的父母也要反省,要多和自己女儿沟通、关心女儿”,法官最后说。

  张宇 文 李佳 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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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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