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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反腐对行贿不例外:有些行贿人为官员量身打造礼品
2015-12-28 09:13:00
 

  日前,浙江省乐清市法院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王建福、黄立强等5人两年至两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两年零四个月至三年不等。经查明,他们为了违规建房,多次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这个司法案例,为打击行贿增添了新的注解。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腐败的发生,一头是权力的变质与寻租,一头是不法分子的“围猎”与诱惑。行贿犯罪是滋生其他违法犯罪的温床,是受贿犯罪的始作俑者。从乐清这个案件看,当地一些人违章建房,为躲避住建部门的监管和处罚,转而从相关执法人员身上做文章。实际上,近年很多案件分析显示,有些行贿人为实现目的千方百计设计行贿手段,甚至为官员量身打造礼品,已经成为腐败的发起者。遏制腐败蔓延态势,同样应该注重从源头上严厉打击行贿。

  当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一些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必须依法惩处,但对那些腐败链条上的行贿者,也不能放过。如果一头紧一头松,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偏弱,势必会影响遏制腐败犯罪的效果。

  毋庸讳言,以往在不少地方,客观上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现象,往往忽略对行贿者的追究。江西一名检察官统计发现,该省的4个地方5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83起,其中行贿犯案仅41起,占总立案数6%;相比之下,受贿案占比却最高。查处总是只顾公职人员这一头,社会上的行贿行为没有得到遏制,留下了腐败现象再次发生的重要土壤。再者,由于着重查处受贿者,忽视查处行贿者,让行贿者有恃无恐,对社会风气的扭转也是不利的。

  反腐是一场系统战,每一个环节只要出了问题、有了病变,就不能放过。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在十八大以来的铁腕反腐态势下,全方位、无死角的整治方式,正在不断加大对行贿的打击力度。从修改完善法律,为查处行贿犯罪提供更有力法律保障,到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的专项部署,再到各地法院越来越多的行贿犯罪判例,无不释放着明确的信号:行贿者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反腐零容忍,行贿不例外。人们期待,打击行贿的相关法律规定能落到实处,正义的铁拳能够更加有力有效。通过敢较真、不含糊的法治举措,杜绝“网开一面”的选择性执法,打消一些人“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让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新动力。(顾远山)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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