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债务,房东吴某某以15万的价格将自家价值70多万的财产卖给了表姐廖某。近日,高新区法院以吴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011年11月,高新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某归还颠峰公司借款200万元。2012年2月15日,高新法院立案执行上述生效判决,并依法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眼见着追债上门,不得不执行。吴某某和其妻把自家价值70余万元的房屋以15.6万元的价格卖给表姐廖某,并办理过户登记。
2013年10月24日,吴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警方挡获。高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人民法院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高新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年。
(高新法宣 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