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工信部的最新消息称:截至10月底,我国固定宽带和移动流量平均资费水平下降幅度已超过50%、39%,完成提速降费年度目标;预计全年4G用户突破3.8亿,IPTV用户超4500万;今年工信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违法违规网站4378家,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
“提前”“超额”——这可谓2015年提速降费任务的年终颁奖词。
从年初的“总理喊话”,到春节后的“讨价还价”,在这个“提速降费年”,运营商声嘶力竭表演“割肉”,而消费者却在套餐式小恩小惠中挑剔着“诚意”。5月,三大运营商先后宣布了各自的提速降费举措,同时,工信部强调年内要完成移动流量单位带宽平均资费水平下降30%的目标。此外,在网民们的沸反民意中,各地还拿出了地方版的实施意见。不过,不得不说的是,理论上的“阶段胜利”,和舆论期待的普惠愿景还有不小的差距。
一则,今年的提速降费基本是“被逼的”。最典型的是今年电信日前夕,三大运营商推出眼花缭乱的“提速降价方案”,诸如闲时流量、夜间流量等。名目众多,华而不实,尤其是高调的“不清零”,不过是把一个月的有效期延时到两个月而已。做起来一套,喊起来一套,数字上的利好,要印证为用户每月的“优惠感”,实在太难太难。
二则,公众对提速降费寄寓的期待太高。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已达6.68亿人,比整个欧盟的人口数量还要多,而预计今年中国手机用户将达到10亿。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互联网经济在中国GDP中占比持续攀升,2014年达到7%,占比超过美国,互联网企业的市值总和也超过了中国股市的1/4。可见,在网络化生存成为常态的今天,无论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还是市民生活交际成本,都会因为网费和网速的变化而出现巨大的差别,此时对提速降费的期待,其实是希望生产关系能不被扭曲、不至于悖逆生产力发展的正途。
此外,提速降费吁求的背后,是希望重整电信市场关系。就我国电信业而言,目前共发放了42家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批文,允许42家民营企业进入到移动通信领域,引入民资的效应逐步显现。但不得不说的是,这些虚拟运营商的总体力量显然还不足以撼动三大国企运营商的市场地位,一个均衡而自由博弈的电信市场仍未成型,而消费终端的提速降费,必有赖于“上游”秩序与规则的重塑与确立。
实践早就证明:行政命令固然能立竿见影,但要想真正提速降费,只有遵从价值规律,让市场竞争决定服务与价格走向。“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速度快不快,价格贵不贵,不单单是个民生议题,更关系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当然了,既然是个“年终考”,有没有“阶段胜利”,还是把好评差评的权力交给消费者吧。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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