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24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 方锦妍)广东东莞市一家工厂的张某等三名员工为了帮老板追回欠款,将债务人非法拘禁迫使对方还钱。事发次日晚上,张某等三人即被警方抓获。记者24日获悉,东莞市第二法院对该案公开作出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其同伙黄某与葛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河南男子张某、广西男子黄某及重庆男子葛某三人是东莞市桥头镇一所胶袋厂的员工,从工厂老板处得知市民牛先生欠了老板5万元。
2015年7月13日16时许,张某在东莞市大朗镇一工业区送货时,通过微信搜索功能发现牛先生在附近,便叫上工友黄某与葛某二人,想通过非法拘禁牛某的方式追讨该5万元。同日17时许,张某等三人在该工业区一出租屋发现了牛先生,便驾驶一辆面包车将牛先生带至东莞市桥头镇上述胶袋厂办公室,将牛先生拘禁起来,要求对方还钱。
次日9点左右,张某驾驶一辆黑色凯美瑞小车搭载牛先生、黄某等人到大朗镇牛先生的租房收拾行李后,来到常平镇一家酒店,后张某外出送货,黄某二人在该酒店负责看守牛先生。16时许,黄等二人将牛先生带回胶袋厂继续看守。18时许,张某回到胶袋厂里,威胁牛先生还钱,并打了牛先生两耳光。
警方接牛先生的妹妹报案后,于当晚23时许在胶袋厂将牛先生解救,当场抓获张某等3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三人为追债结伙非法拘禁债务人,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