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2月24日电(刘鹏)国资委官员套取清算组资金、党校领导安排财务私存放培训费、副县长与他人出资同办公司……24日一早,河南省纪委公开通报了开封市3名县处级官员因严重违纪,被撤职降级的消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微@清风中原通报,日前,中共开封市纪委对开封市国资委原调研员王修增、杞县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周鹏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贾殿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修增在担任某厂破产清算组组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套取清算组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挥霍浪费,用公款旅游等错误。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王修增撤销调研员职务处分,降为副调研员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经查,周鹏杰在任杞县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期间,套取财政资金,存放于财务人员个人账户;将收取的部分学费、培训费安排财务人员私自存放;违规将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分别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及违反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周鹏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杞县县委党校副校长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此外,贾殿营在担任原开封县(现为祥符区)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在分管单位报销个人费用。2006至2013年间,先后租赁土地搞种植、收取转租费、与他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分别构成非法占有、违规经商办企业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开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贾殿营撤销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处分,撤销副县级干部待遇、降为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