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临近,准新郎却在操办婚事过程中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险些误了婚期。昨天,家住武汉市新洲区的刘某,被批准只拘留3天,这样他出了拘留所,还能赶上26日举办的婚礼。
12月22日下午,省高警总队黄州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公路团风收费站执勤。3点30分左右,一辆鄂A02XXX的轿车从减速匝道驶来,在出站口等待交费。这时,司机刘某从驾驶室座位上下车,与副驾驶座位上年纪稍长的男子调换座位。见两人无故交换座位,执勤民警当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结果刘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在调查中,刘某一会称驾驶证未带,一会又请求民警放一马。最终,民警通过网上查询,确认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证据面前,刘某承认了无证驾驶的事实。原来,今年26岁的刘某正在筹备婚事,婚礼已定在26日,这几天忙着四处送请柬、买东西。当天和舅舅一起出来送请柬,刘某心想自己已经在驾校考过了科目二,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从大广高速巴河收费站进入高速,结果在团风收费站出站时被民警查获。
刘某被查获后悔不已,民警考虑到其26日的婚期,为了不耽误婚礼,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刘某执行完拘留后,还能不误婚期。(记者万勤 通讯员曾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