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拥有高校学术背景的独立董事,这是几年前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时髦做法。事实上,近几年,“高校独董”在A股上市公司中的占比此前也是远高于官员独董。不过,在当前教育系统反腐的大背景下,近期上市公司出现了“高校独董”的辞职风潮。
引发“高校独董”闪辞潮的是反腐大背景,而其直接原因,还是11月初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遵照执行中组部“18号文”等文件要求。而伴随该通知的层层传达,多数学校被要求在11月份将检查情况上报。这可以说是高校独董辞职潮最直接的导火索。
中组部“18号文”是2013年10月中组部曾下发过的一份文件,主要内容是规范领导干部相关兼职活动。文件下发以后,沪深两市立即大批有党政领导干部履历的独董匆匆请辞。与此同时,相对低调的高校教师在这之后大量补缺,密集涌入各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有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日,A股上市公司近9000个独立董事职位中,近3000位独董是由高校在任或曾任教授兼任的。
尽管《公司法》对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明确规定,要求他们必须行使监督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职责,但多数上市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认知仍停留在“高级顾问”的层次,或者利用其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关系为公司创造有形价值,或者提升公司形象。再联想到“高校独董”因补位而兴起的历程,公众难免会产生学商和光同尘的想象。而个别学者在媒体上为利益站台的雷人雷语,似乎也能从中找到原因。
前不久,《光明日报》刊发过题为“为官从学要力避“瓜田李下”之嫌”的评论。新闻由头正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要求高校研究所不得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在,为官从学要防止“瓜田李下”,为学从商恐怕也要考量利害关系,虽然不至于讲割席分坐,但这种临时补缺的“不正之席”,在屁股坐到上面之前,还是要三思才行。
当前,教育系统在大力推进反腐工作,也有一些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教育反腐之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官学不分、官商勾结的腐败链条,让高校避免成为名利场,回到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智库支持的学术角色,让研究者重新找回独立、自由、慎思的状态。
“高校独董”从上市公司闪辞,不是就独善其身“躲进小楼成一统”,而是应该以更加独立和超脱的态度,参与到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中。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要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发展形势越是复杂多变,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独立智库的前景非常广阔。对于已经闪辞和即将退出的“高校独董”来说,未来的机遇摆在面前,真没必要再蹚某些深浅未知的浑水了。(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