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3名干部、职工违纪问题
两副局长“携手”秘密出国被撤职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纪委获悉,经南宁市委同意,南宁市纪委对刘慧敏、刘智云、毛旭华等3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经查,2013年9月-2015年7月,南宁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常务副局长(副处长级)、党支部副书记刘慧敏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未向组织报告,3次违规因私出国长达129天,并向单位提供虚假证明隐瞒出国真实情况;隐瞒不报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刘慧敏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照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
南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智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与刘慧敏违规一同出国。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刘智云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按照科员安排工作。市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高新区有关人员履行管理责任不力的问题。
此外,经查,2013年春季学期至2014年春季学期,上林县中学政治教师毛旭华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也未请示报告,擅自脱岗出境到非洲加纳淘金,连续旷工107天,请病假累计102天。上林县有关部门对毛旭华作辞退处理,追回其旷工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对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上林县中学校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当代生活报 记者 黄婧 通讯员 郭金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