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维权
大事件
编剧王伊维权案
被称为“中国编剧维权里程碑”,生命受威胁的女编剧维权终获胜诉,过程可谓跌宕起伏,引起了广泛关注。2009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栖霞市文化局赔偿王伊稿酬6万元。
吴迎盈作品署名权
吴迎盈为某公司写了《十指连心》的前20集剧本。后因该影视公司不支付第6至第20集的稿酬,吴迎盈退出创作。《十指连心》播出,未将吴迎盈署名为编剧。
2014年7月,顺义法院判决,认定吴迎盈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某影视公司应当支付吴迎盈当期稿酬及迟延支付的利息。经法院比对,《十指连心》拍摄版剧本使用了吴迎盈创作剧本的内容,应当署名吴迎盈为编剧之一并登报致歉。
《北爱》著作权官司
2014年9月,《北京爱情故事》著作权纠纷尘埃落定,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进行调解,陈思诚的代理律师代表陈思诚向她表达了歉意,并支付了拖欠她的稿酬及利息。李亚玲撤诉,并且既往不咎,而稿酬全部捐献给“大爱清尘”和“免费午餐”这两个慈善项目。
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案
2003年庄羽向法院起诉,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直到2006年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停止出版销售《梦》一书,并公开道歉等。但郭敬明一直态度强硬地表态只赔钱,绝不道歉。
业内支招编剧维权
近年来,涉嫌抄袭的电视剧不在少数,《宫锁珠帘》被人质疑抄袭《后宫甄嬛传》,《传奇之王》被质疑抄袭名著《基督山伯爵》……类似的抄袭,在“学习借鉴”境外剧中,更是常见。喜欢看日韩剧的观众,随口就能报出《一起来看流星雨》系列复制的是日剧《花样男子》,《少年包青天》的剧情照搬了日本侦探漫画《金田一少年事件簿》系列……但涉嫌归涉嫌,真正闹到公堂上的并不多见。究其原因,编剧维权和农民工讨薪一样难啊。
余飞(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秘书长)
打官司得不偿失 剧本写完再卖
编剧余飞坦言,编剧维权最难的是时间,“编剧是脑力劳动者,写剧本不能分心,打官司却要牵扯一个人的情绪和精力。无法投入创作,编剧就断了唯一的生活来源。打赢了还好,碰到旷日持久的官司,打输了还会留下心理阴影,绝对得不偿失。”
余飞在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作就是帮助编剧维权,“维权无非几种:私了、找协会撑腰、打官司、微博微信曝光。”在余飞看来,编剧维权难还与界定难有关,“在业内对于抄袭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是‘心里有数’。《著作权法》也没有界定具体什么叫抄袭,只是说如果抄袭或剽窃算违法,要马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不管是拿剧本去版权局备案,还是见制片人时录音,在余飞看来这些防“盗”措施都不可靠,“这些都是被动防御。碰到高手一样可以‘偷’走,移花接木抄完全不露抄的痕迹。主动防御的办法有三种:一、你跟投资方是一伙儿的,你写完了他拍;二、自编自导自己制作;三、剧本全写完了再卖,别人想抄根本来不及。”
宋方金(《美丽的契约》编剧)
向行业组织求助 有备案意识
编剧宋方金表示,电视剧剧本被抄袭并不多见。像于正抄袭琼瑶的案例属于凤毛麟角,更多的纠纷来源于创意的抄袭或剧本的共同作者间的纠纷,或一个剧本前后几个作者的纠纷。
对于维权,宋方金给了三点建议:“剧本被抄袭之后的维权主要着眼于三点:1.寻找并保护好剧本创作过程的原始证据;2.向行业组织寻求帮助;3.搜集证据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
宋方金透露,业内界定抄袭的标准是从人物关系出发,“如果一部剧的核心人物关系和另一部剧的核心人物关系一致,则是抄袭铁证。”他表示,现在大部分编剧都已经有了去版权局备案的意识了,“如果剧本已经在版权局备案,则没有必要跟制片人签保密协议;若没有备案,签保密协议较好。”
张晓芸(《大家庭》编剧)
存潜规则 维权官司界定难
编剧张晓芸爆料,业内存在潜规则,“有一种是大腕儿编剧接了很多活儿,找学生帮忙,署名还署大腕编剧的名。还有一种是制片方找编剧写故事大纲,写好后制片方不满意,让编剧写一个全新的故事,相当于制片方用一个剧本的钱买了两个剧本。”
张晓芸表示,著作权的官司不好打,因为界定难,举个例子,假如琼瑶奶奶写:“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于正也写:“你无情你残酷你无理取闹!”这就界定为抄袭。但是如果于正把文字改成了“你对我没感情,你对我太残忍了”,那就不算抄袭。张晓芸说:“我们国家著作权法只保护内容,不保护创意,也就是说,故事主线、人物关系、台词都一样的才叫抄袭。如果只是主线、桥段、人物性格雷同,这样就很难界定是否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