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今日要闻
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回顾案件始末
2015-12-18 15:19:37
 

  资料图

  事件发酵,国台办回应

  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30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有记者提出台湾知名剧作家琼瑶指控大陆编剧于正抄袭一事,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大陆的司法救济渠道是畅通的,我们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

  有台湾记者提问说,“知名剧作家琼瑶状告大陆电视剧《宫锁连城》的编剧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请问台湾作者应该怎样替自己维权?”

  范丽青对此回答说,大陆有关版权保护的法律是健全的,相关的司法救济渠道也是畅通的。两岸已经于2010年签署了《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我们积极维护两岸同胞的知识产权权益。

  琼瑶: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

  2014年12月5日庭审开始后,原告方首先阐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之后琼瑶本人也公开书面陈述。琼瑶除分两点阐述了自己创作《梅花烙》的过程外,还直斥于正将其作品“能利用的部分全都抄了”。

  琼瑶表示,“谢谢法院接受我的案件,并公开审理此案,我不亲自出庭,所以有些说明我用文字来说明一下,作为我的陈述。第一,《梅花烙》的创作开始于1993年秋天,我想拍摄《梅花三弄》,我的作品中男女主角是互换的两个孩子,具体的剧情已有律师团队整理的资料说明,第二,这个故事是我天马行空杜撰出来的,之后第一件事是做人物表,各个环节自然而然的扣在一起,梅花烙是描写亲情与爱情的故事,原动力就是如此单纯。剧本从开始到定稿大概需要大半年的时间,剧本的著作权属于我,在剧本刚刚完成,我就开始创作小说,在剧本出版之前小说就先出版了”。

  琼瑶还说:“梅花烙的剧本和小说是不可分离的。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


编辑:小微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热图推荐

精彩热图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