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哈尔滨12月17日电 (记者 解培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17日发布消息称,日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以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国军构成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2014年8月1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了解到,经查,李国军在担任黑龙江省农机局局长、省农委党组成员、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李国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审议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察厅报请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8月21日发布消息称,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李国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