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凌晨,恭城警方进村传唤涉案的村民。 刘文华摄
殴打“偷狗贼”致死 10名村民被刑拘
事发恭城,律师称村民齐心抓贼本来是好事,但不应该滥用私刑,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2月13日上午,两名男子骑摩托车去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五龙村偷狗,引来上百村民围堵。村民们将他们抓住后痛打一番。120医护人员接民警通知赶到现场后,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李某已死亡,另一名男子莫某受伤被送医院救治。案发后,恭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至12月15日,已刑事拘留金某等10名村民
男子涉嫌偷狗被打死
近日,有网帖称有两名男子到莲花镇罗带村附近偷狗,被当地村民抓住后一顿暴打,其中一人不幸死亡。网帖上传的多张现场图片显示,两名男子都被剥光了衣服,一名倒在地上的男子身上多处流血。
12月15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莲花镇罗带村和五龙村交界路段。罗带村村民陈某说,12月13日上午,突然有村民喊有人偷狗,附近村民都赶了过去,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附近果园里发现一只死狗。有村民说,偷狗贼往山上逃跑了,众村民往山上追,先后将2名男子抓住,并搜出用来偷狗的弓弩和毒针。一些村民狠狠地教训了这两名涉嫌偷狗的男子。
五龙村村民小组长金革新说,当天他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这两名男子已被打伤,便打电话向村支书报告,村支书叫他拦住村民不要打死人,并叫他赶紧报警。他打电话报警后不久,莲花派出所民警赶到,120医生也赶了过来。
十名村民涉案被刑拘
据了解,12月13日中午12时42分,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莲花镇五龙村至罗带村附近有人偷狗被村民抓到,接警员立即指令莲花派出所出警。莲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有两名男子被人打伤,所驾驶的无牌摩托车被烧毁,在摩托车旁边发现一把驽和一支驽上的箭。同时,在附近果园发现一只死狗。
民警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医护人员赶到并对两名男子展开现场救治,确定一名男子已死亡,另一名受伤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案件发生后,恭城警方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刑侦大队、莲花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公安局长任专案组组长。经过调查,死者姓李,今年50岁,系平乐县二塘镇人。伤者姓莫,今年30岁,系平乐县张家镇人。经询问,莫某承认之前曾来当地偷过一次狗,案发当天,莫某和李某也计划来村里偷狗。
通过现场勘查、排查走访等侦查措施后,12月14日凌晨,恭城警方组织警力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共传唤9名涉案人员到公安机关。另外,经民警跟涉案人员家属做思想工作,14日下午有3名涉案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12月15日,金某和蒋某等10名村民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恭城警方刑事拘留。
非法处置“偷狗贼”引热议
偷狗贼被打死的网帖一出,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说,打得好;也有网友说,打死人要负刑事责任的,不值得。还有网友说,小偷确实可恶、可恨,但用私刑不可取,打死就过了,应该送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2009年11月,灌阳县3名男子到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偷狗,随后,灵川、灌阳和恭城三县500多名村民搜山将3人抓住,其中两名男子被当场打死。案发后,打人的村民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4月,钟山县两名男子来到恭城莲花镇和三江乡一带偷狗被抓,村民将他们暴打一顿,还将死狗挂在偷狗男子的脖子上示众。
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建和认为,村民齐心抓小偷的行为值得表扬,但不该打死打伤小偷。小偷虽然违法,但他的生命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村民们在将小偷制服后,正确的做法是报警等待民警前来或者将他们扭送到公安机关。当小偷已丧失继续实行不法侵害的能力时,还对他们实施殴打,导致伤亡的话,那就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抓小偷原本是好事,但因为行为过当导致严重后果的话就演变成了犯罪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