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耿旭静)昨天,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常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因未实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而吃了5000元的罚单。
经发改委查实,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8日期间,常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经营的尚领雅筑停车场(广州市海珠区东晓南路尚领二街5号),违反《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价〔2014〕107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向车主(司机)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时,在该停车场的入口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