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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启动实施排污权交易 将公开竞价拍卖排污权指标
2015-12-15 17:32:00
 

  中新网南京12月15日电 (记者 崔佳明)12月15日,南京市召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对外宣布,今年12月下旬,南京市将首次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明年1月1日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

  越来越沉重的治污压力,倒逼政府和污染大户必须为污染治理引入“活水”,排污权交易应运而生。据了解,南京首次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也就是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这4种废气和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权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作为公共资源进行交易。

  当日与会的南京市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在会上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其原理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管理体系,利用排污权交易的价格杠杆,充分发挥参与企业的主观能动作用,鼓励企业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手段主动实施污染减排,降低环境资源的占有成本,从而实现区域排放总量的下降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

  谈及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有何区别时,与会的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说,排污费是环境恢复价格,是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后,污染者对环境损失的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为环境容量使用权价格,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政府出售环境容量的使用权、企业购买排污权指标的费用,是企业占用排污权指标资源的价格。

  同时,会上宣布,明年1月1日起,南京市的工业排污单位将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对其有偿获取的排污权,在规定期限内具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与5年规划期保持一致。(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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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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