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前有喝白酒的习惯,第二日自认无事开车上路,经检测被认定为酒驾。近日,经福建省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凯春拘役三个月零十四天,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李凯春平时有晚上睡前饮白酒的习惯,但对此并未在意过。今年7月16日中午12时许,李凯春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邵武市八一路路段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剐蹭,双方因医疗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报警。民警抵达现场,随即对二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李凯春体内酒精含量近300mg/100ml,根据规定民警随后将李凯春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李凯春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0mg/100ml,属醉酒驾车。
今年7月29日,公安机关对李凯春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林九珍 林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