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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租自己的车30多次 平台疑其蓄意“刷单”已报案
2015-12-14 10:07:00
 

  ■见习记者 孙晓旻

  最近,读者周先生多次致电解放热线63523600,反映在一P2P租车平台上遭遇押金被暂扣的“不公”。他表示,今年10月末到11月中,自己帮“朋友”下了多笔订单租车;而租赁对象,是他自己的两辆车。订单完成后,没有违章记录,本该退还违章押金。却发现,总计5万元左右的押金都被平台以涉嫌“刷单”为由暂扣了。平台是否有权暂扣押金?由此产生的纠纷,又该如何规范?

  日均下单一天两笔

  记者查询该P2P租车平台网站发现,为鼓励下单,平台在新用户首单后会赠送数额不等的随机优惠券;而租客需支付给平台一笔违章押金,数额为1500元。平台规则规定,在确认车辆返回后的25至30天内,若经查询未发现违章,押金将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而据周先生称,他的两辆车半个月里“出租”30多次,但违章押金却一分未退。

  在记者进一步追问下,周先生表示这30多笔订单都是他帮“朋友”代为操作、租下自己的车,并帮“朋友”垫付了总计近5万元的押金。

  记者粗略算了下,半个月30多笔订单,下单频率高达平均一天两笔。面对记者是否“刷单”的疑问,对方不置可否。但坚称,他认为是否“刷单”与退还违章押金并无关系。

  疑优惠券套现两万

  记者联系上该P2P租车平台,平台工作人员透露,平台确实将相关押金冻结了。原因在于,在对相关订单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发现周先生在下单过程中使用了许多不同的账号。平台怀疑其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并向自己的车辆下单,使用现金及平台发放给注册用户作为首单奖励的不定额优惠券进行支付,从而套取与所使用优惠券金额相等的现金,总额近2万元。平台曾与周先生进行沟通,询问他注册账号所需身份信息的来源,但对方并不配合。平台表示,近日已向警方报案。

  蓄意刷单或触刑法

  近年来,P2P租车平台凭借其取用便捷、价格优惠的优势,成为消费者热捧对象。然而,大量同质化平台之间的激烈竞争,导致补贴、优惠券频出,虽给用户提供了红利,但也给“刷单族”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他们身兼车主、租客双重身份,虚构租用交易,套取平台提供的补贴、兑现平台发放的优惠券。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周先生的行为若经警方调查确为蓄意“刷单”,可能触犯刑法。就在今年10月,京沪两地警方破获了两起在“滴滴快的”专车平台上蓄意“刷单”、非法套现的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已被批捕,以司法入罪定性;另一起案件的涉案人员也已被刑事拘留。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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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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