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航道上,一艘艘冲锋舟、门桥等舟桥装备在宽阔水面破浪前行;民用航道上,一艘艘运煤船、渔船等民用船舶在水面一侧畅通无阻……12月3日,记者在驻闽某舟桥团水上训练场上看到可喜一幕。近年来,该团与驻地相关部门携手合作,对内河航道进行依法科学联合管理,确保舟桥装备和民用船舶各行其道。
舟桥部队作为战时遂行渡河工程保障任务的主要力量,江河就是他们的主战场。这个团开展门桥漕渡、架设浮桥等水上专业训练时,需要占用内河航道。过去,他们往往采取封航的方法,确保水上训练有序展开。然而,封航期间,两侧等候通行的民用船舶常常排起“长龙”,个别船舶甚至试图强行通航,对部队水上训练秩序造成干扰。
为依法加强内河航道管理,该团党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有关条款,会同驻地交通部门、海事部门,共同标定驻地内河水域军事管理区范围,将航道划分为民用航道和军用航道。同时,军地双方还根据水域军事管理区有关规定,对影响干扰水上军事训练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
3月15日,该团在闽江某水域开展水上训练时,一条采砂船未严格沿着民用航道航行,甚至横冲直撞,企图穿过即将在水上连接的门桥,险些酿成安全事故。事后,采砂船船主学习水域军事管理区有关规定后,主动认错并向有关部门上交了罚款。
“加强军民合用码头管理也刻不容缓。”据该团领导介绍,去年8月,上级对该团进行实战能力评估考核,由于3艘地方渔船占用了多个码头泊位,导致该团舟桥装备只能在码头狭窄的空余位置依次泛水,严重迟滞了舟桥装备出动速度。
为此,该团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军民合用码头管理规定》,在军民合用码头上按规定设置清晰可见的军事管理区标志牌,将码头明确划分为军用区域和民用区域,有力维护了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秩序。
“前方水域有部队组织演习,建议更换航道。”在该团的积极协调下,每逢部队开展大型水上训练需要封航时,地方海事部门还会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向地方船舶提前发送航道管制通知,推动军民关系和谐发展。(生增溪 本报记者 朱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