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穗消宣报道: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了市内5区餐饮店消费调查结果。被调查的43家餐饮店中,设有包间最低消费的仍有8家,占总数的19%。其余35家,有17家的包间服务费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占48.5%。在17家加收包间服务费的餐饮店中,11家在节假日加收服务费会更高,占64.7%,其余6家则全年加收服务费,占35.3%。
调查显示,在43家餐饮店中,如消费者自带酒水,有10家加收开瓶费,占比23.3%,有3家拒绝自带酒水,占比7%;如消费者自带海鲜等生食,43家餐饮店均要收取加工费,占100%。
广州市内收取加工费较为普遍的餐饮店主要集中在黄沙海鲜市场附近,不少消费者购买海鲜后带到附近的餐饮店内要求加工食用。市消委会认为,黄沙附近餐饮店对加工费收费较为合理,一般根据外带的食物种类和加工工序难易来定价收费。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但仍有不少餐馆店未落实到位,即使已经取消最低消费标准这一硬性规定,不少餐饮店仍会采用加收服务费、茶水费等一系列附加费来变相收取消费者费用。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酒店用餐时如发现收取最低消费、高价茶水、高价加工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