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小区住了两年,最近被推荐为业委会成员,却无法通过房管部门的审核。”12月10日,家住南昌县馨雅北苑小区的蔡大爷向本报求助称,现在才知自己不算业主,大家又希望他能成为业委会成员,如今他很为难。
蔡大爷在南昌县馨雅北苑小区居住了两年,小区里有什么活动他都积极参与。最近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投票,蔡大爷很荣幸被选为委员会的成员之一,蔡大爷推辞不过,也就答应了。“谁知房管部门说我不是业主,无法通过审核。”蔡大爷说,南昌县房管局拒绝在他的材料上盖章签字,理由是购房合同上是他女儿的名字,而不是蔡大爷本人的名字。
“这套房子是女儿送给我和老伴养老的,难道不算是我们的吗?”蔡大爷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疑惑,他年纪大了,以后也一直会住在这里,他无法接受自己是“外人”的现实。
对此,南昌县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委员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与父子、夫妻之间没有关系,房产权属人是谁,谁就是业主。业主和居民要分开来看,不然业主委员会就和居委会混为一谈了。如果蔡大爷要想成为业主,那就只有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