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印江自治县原常务副县长罗晓燕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晓燕在担任印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印江自治县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64万余元。
经过控辩双方激烈辩论后,被告人罗晓燕作了最后陈述:“做错事了,就要接受国家的处罚,我心里有这个准备。确实是在最后放松了自己的警惕,一步步走到今天,亲手把自己毁掉,感到很内疚,也很难过。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判。 ”
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将择期宣判。(贵州都市报 寇启伟)
罗晓燕简历:
罗晓燕,女,侗族,1970年5月出生,贵州江口人,大学本科学历。
1987年9月—1991年7月贵州农学院食品科学系农产品贮藏加工专业学习;
1991年8月—1992年9月原铜仁地区经委办事员;
1992年9月—1998年4月原铜仁地区经委经济运行科科员;
1998年4月—2001年12月原铜仁地区经贸局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2001年12月—2008年12月原铜仁地区经贸局企业改革与管理科科长(其间:2002年9月—2003年8月挂职任贵州省原铜仁市茶店镇副镇长) ;
2008年12月—2010年2月原铜仁地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2月—2011年10月原铜仁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挂职任山东省青岛市胶南市市长助理) ;
2011年10月—2015年1月印江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其间:2013年3月—2014年2月挂职任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
2015年1月—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县长级,分管常务工作) ;
2015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罗晓燕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罗晓燕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