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不孝的儿子偷偷去银行取走我的‘棺材本’(养老金),求法官一定要为我做主!”近90高龄的黄阿婆心急火燎地找到了韶关市翁源县法院,起诉自己的小儿子。该院昨日通报,法庭一审判决被告冯某返还不当得利63000元给其母亲。
据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黄阿婆与被告冯某是母子关系,冯某夫妻与黄阿婆同住。但婆媳之间相处不甚融洽,双方经常争执。其后冯某便搬离母亲家,与妻子另觅房子居住。
去年7月间,冯某夫妇回母亲家探望时,婆媳俩再次因以前的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冯某的媳妇甚至推搡了婆婆。几天后,黄阿婆拿存折到银行取钱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存折无存款并已销户,黄阿婆气急之下大骂儿子,竟连自己和亡夫辛苦攒下的“棺材本”都偷偷取走。
庭审中,被告冯某辩称未擅自支取母亲一分钱。经法院调查,黄阿婆的银行账户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共被人支取了4笔存款,总金额为63000元,取款人均签署黄阿婆的名字。质证过程中,冯某称这四笔款项是自己和母亲一起支取的,所谓签名为自己代签,因为母亲不会写字。他辩称已交回款给母亲。
翁源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不当得利纠纷。冯某以黄阿婆的名义支取母亲在银行的存款共计63000元。尽管他辩称已交回款给母亲,却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据此,该院判决被告应返还不当得利63000元给原告。(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林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