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12月7日电 (陈燕 叶晓玲)广西北海市合浦县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经过合谋,分别以其5人母亲之名,骗取国家五保供养金44509元。12月7日,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被告人顾某洲、罗某在担任合浦县星岛湖乡某村支书、文书期间,利用其二人负责村委五保待遇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村委会另外三位村委干部花某英、伍某光、伍某生(三人另案处理)骗取国家五保供养金。
顾某洲、罗某等5人经过合谋,分别以其5人母亲的名义,通过填写五保申请并私自加盖村委印章的方式,向民政部门申报五保待遇,并领取五保供养金据为己有。
从2007年7月至2014年5月,顾某洲、罗某等5人一共骗取国家五保供养金44509元。其中,顾某洲以其母亲名义领取五保供养金10371元,罗某以其母亲名义领取五保供养金10371元,花某英以其母亲名义领取五保供养金10371元,伍某光以其母亲名义申领五保供养金10371元,伍某生以其母亲名义申领五保供养金3025元。
开庭前,顾某洲、罗某两名被告人已将赃款全部退还。庭审过程中,其二人均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