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灌装液化气 烧伤邻居两姐弟
被告人事后主动赔偿 得到受害人家长谅解获轻判
孙某私自灌液化气导致气体泄漏,将邻家正在做饭的姐弟俩严重烧伤。今天上午,孙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审。因获得被害人一家的谅解,孙某被减轻处罚,获刑2年,缓刑2年。
孙某今年53岁,文盲,多年前来到北京务工,居住在石景山区衙门口旧货市场内的出租房内。据检方指控,2015年7月9日12时许,被告人孙某在暂住地门前,用一根软管从一个装有液化气的罐里往另一个空的液化气罐里灌装液化气,造成液化气泄漏,遇到明火燃烧,致在其附近做饭的姐弟俩(姐姐10岁,弟弟8岁)烧伤。事后经鉴定,姐姐面颈部、四肢烧伤,达体表面积19%,属重伤二级;弟弟面颈部、躯干、上肢烧伤,达体表面积6%,属轻伤二级。
第二天,孙某在被害姐弟父亲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接受调查。7月24日,孙某被取保候审。今天上午,他在大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受审。
法庭上,孙某表示自己没有办煤气本,为了用液化气做饭,他一直在院里的苗某处购买液化气。“我们那个院子的人都在她那儿买气。”孙某称,以前都是苗某将气导进自家的液化气罐里,事发当天苗某让他自己弄。
“我以前没导过,她也没有告诉我怎么导”,孙某说:“导的时候我就有点害怕。”
事发当天12时许,灌装基本完毕,孙某在关闭阀门时发现液化气已经泄漏,闻到有异味,软管也拔不下来,于是到10米远的水龙头处将毛巾蘸湿,用来拔软管。而此时,隔壁的姐弟俩在屋外点燃煤炉正准备做午饭,当明火遇到泄漏的液化气,灾难在瞬间发生。
孙某在庭上承认:“我知道他俩在旁边做饭,但我不知道这很危险。”孙某说事后自己的三个孩子还跟他说:爸你想想,如果是别人把我们烧了这怎么办?
“我怕孩子脸上留疤,就想买最好的药,就是要饭也要给他俩治好。”“他们要是烧得不成样,我也不想活了。”孙某说到此处情绪激动。
事后,孙某主动赔偿7万元。姐弟俩的父亲在证言中称:“他也不是故意的,我原谅他。”鉴于是老乡,他不想孙某判刑太重,恳求法院对孙某轻判。
宣判后,孙某表示服从判决。庭后,见孙某坐在被告人席上,迟迟不愿起身离开,法官叮嘱孙某的儿子:“我知道他很内疚,你回去多开导开导他,钱没了还能再赚,以后条件好了再帮姐弟俩好好治疤。” 严琪